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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振华简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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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胡振华,敬业奉献,男,45岁,印台法院副院长。
    他经常深入辖区的各镇、矿、企业走访座谈,制定切实可行的便民措施,设立警风监督台,让群众“少等一分钟、少费一点心、少跑一次腿、少误一次工”,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,将容易引发激化矛盾的案件处理在萌芽状态。1996年至今,实现了“队伍管理零违纪,案件质量零差错,办案效率零超限,审判作风零上访,上诉案件零发还”的目标。他指导人民调解工作,采取“传、帮、带”,抓点带面,促进全盘,先后帮玉华镇和金锁关镇培训调解员4次165人,帮矿区和镇、村排查调处42起民事纠纷,充分发挥了“第一道防线”的作用。2006年他被评为区级劳动模范;2007年5月被评为“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”,并荣立个人三等功。2005年至2007年,他所在法庭共收案324件,审结317件,结案率97.84%,其中个人调解 215件 , 调 解 率66.36%,无一例上访、缠诉案件、无一起超限羁押案件。2007年被评为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,荣立个人二等功,2008年被评为“郭秀明式的好公仆”、铜川市劳模。2008年被最高法院评为 “全国优秀法官”,2009年被省委、省政府评为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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