结合新生儿实际,原则上凡新生儿在出生6个月之内参保并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的,从其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;在规定期限之后参保缴费的,从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。目前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,属地管理,各市之间政策略有区别,具体可向各市人社局咨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