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 引 号:zcjdu-0610-2018-12985 | 发布时间:2018-02-01 19:57:00 | 主题分类:区政府文件 |
发布机构: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 | 关 键 字: 保护区 通告 铁路 | 文 号:铜印政发〔2018〕4号 |
名 称: 关于管内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通告 |
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
关于管内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通告
梅七铁路工程初步设计已于1958年8月1日批准,根据《铁路安全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39号)第27条规定,经组织有关部门研究,我区辖区内梅七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已经划定,现通告如下:
序号管内铁路起止里程自铁路路堤坡脚、路堑坡顶、桥梁外侧向外的距离(米)备注
1梅七线K65+964至K72+5308~15单
根据《铁路安全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39号)第27条规定,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,由铁路建设单位负责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,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,请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、组织和个人给予支持和配合。
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、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,应当遵守《铁路安全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39号)相关规定。
特此通告
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
2018年1月22日